重磅政策不断,影响大批中药企业
来源:未知 作者:九寨药业销售部 发布时间: 2022-04-06 203次浏览

      3月29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“十四五”中医药发展规划》,披露未来五年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发展规划。

 “十四五”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:

  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——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、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、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、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、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。加强中药全过程质量管理——针对中药全生命周期各环节,全面提升种植、采收、加工、生产、包装、检测、运输、贮藏等环节质量控制水平,逐步构建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。加强源头管理,注重药材道地性,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,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。强化中药质量监管——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,建立中成药监测、预警、应急、召回、撤市、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。进一步鼓励中药生产经营者构建从中药材原料种植到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生产销售全过程标准化追溯体系,实现来源可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。

  2021年10月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加强对已上市中药说明书的监督管理,加速推动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工作。修订细则主要涉及说明书的警示语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、特殊人群用药等5项安全信息项内容,并针对不同的侧重点给出了指导意见。

  2021年12月30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两部门又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在医保支付范围、支付政策上给予中医药一定的照顾。在国家层面推出各种扶持中医药政策的大环境下,各省市也相继发布了《中医药扶持落地方案》,响应支持中医药在各地的发展。

  在宏观层面利好的同时,中医药行业微观层面的难题也慢慢逼近。如2021年9月启动的湖北19省和广东7省的中成药集采就让无数的中成药企业彻夜难眠。今年,与营销相关的3个中医药政策非常重要,值得中药企业相关高管重视。

  一、中医院暂不执行“DRG医保付费模式”

 《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,“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暂时不实行DRG医保付费模式,对已经执行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,应当适当提高中医院中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。”

  众所周知,DRG医保付费模式是一种医保控费的惯例工具,它是将患者依据不同的病情分入不同诊断组进行打包付费的方法,这种“医保限额支付”模式对广大药厂来说都意味着产品销量的减少或增长的缓慢,而“中医院暂不执行DRG付费模式”意味着在中医院内销售的所有中成药产品将不受上述DRG政策的影响。

  各中药企业该如何利用好这个政策呢?首先,要充分理解政策背后的含义:国家政策文件中说的是“可暂不执行”,但是不等于“永远不执行”,至于是3年后还是5年后执行尚不知道。预计随着医保资金控费压力的不断增大,这种政策的红利期会越来越短。

  二、继续保持“中药饮片在医院25%加成率”

  国家发改委在2017年就发正式文件要求“取消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内药品执行多年的15%加成率,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。医院所有的药品都是执行零差率,只有中药饮片(配方颗粒)除外。尽管,对于“保留中药饮片25%加成率”,多方一直颇有微词,但是从2020年~2021年两年的抗击新冠疫情的经验来看,中药饮片在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疫情当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(如三方三药)。如果对中药饮片进行零差率管理,将不利于发挥中医药在抗击疫情中的作用,加之中药饮片在储藏、晾晒、加工、运输、配药、保管过程中有“物料损耗”的特殊性,因此国家在近期的文件中再次规定“中药饮片在医院继续保持25%的加成率。

  这对中药饮片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。笔者建议广大中药饮片企业在充分消化好2020版《国家药典》对中药饮片的诸多严格规定(农药残留、重金属残留)的同时,加大中药饮片的渠道覆盖,做好渠道营销,把优质的中药饮片产品覆盖到广大的中医院内。国家中医局文件规定“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中药饮片进行管理”的规定,因此,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应当把握好这个政策红利,在未来的几年中加大对终端渠道的覆盖和管理。

  三、2022年可能会启动“中成药国采”?

  随着中成药省际联采试点的不断推广,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中成药国采也只是时间问题。对于中药企业来说,“中成药国采”并没有多么可怕,关键是要做好顶层设计,做好营销策略的调整。首先,要进行产品线的梳理。哪些是将来可能会进入国家中成药集采的产品?哪些是不会进入国采的产品?对于要进入中成药国采的产品,必须要进行营销策略的调整(由过去的“1对1推广模式”改为“1对多推广模式”),因为各企业产品线不一样,所以具体的调整策略也不一样,此处不再赘述。对于那些经评估后大概率不会进入国采的中成药产品,要从处方药、OTC药、疾病谱、渠道等多维度进行判断后,按照“4个有利于”(有利于保留该产品、有利于保留营销队伍、有利于患者品牌忠诚度、有利于企业整体运营)原则,把该产品切入第二终端(药店)、第三终端(诊所)、第四终端(网络)进行营销赋能。

  在整体利好的大环境下,也要看到各种实际的经营压力。面对2022年的各种政策变化,中药企业要找到自己产品在市场和政策当中的结合点,顺势而为,才能走向成功

    


最新动态

——

Copyright ️️ 2021, 备案号:蜀ICP备2022021177号-1 ,All rights reserved  版权所有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 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
    本网站未发布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   

本网站不涉及药品交易,不撮合药品交易,不发布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

药品监管部门提示:本网站展示的药品请到实体药店购买,如发现本网站有直接或变相销售药品行为,请拔打12331举报,举报查实按规定予以奖励

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编号:(川)-非经营性-2024-0076